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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训宝典之六十一陈崇家训义门陈氏家法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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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崇制定这部《家法》的目的是“将来昆云渐众,愚智不同,苟无敦睦之方,虑乖负荷之理。深唯远计,今设之以局务,垂之以规程,推功任能,惩恶劝善。公私出纳之式,男女婚嫁之仪;蚕事衣妆,货财饮食,须令均等,务求和同。令子子孙孙无间言而守义范也。”因此,在这部家训的三十三条内容中,对家族事务的管理,不同岗位的职责,家族成员工作的安排,日常行为准则,都做了详细规定。如设立主事管理家政,设立库司管理出纳,各田庄设立庄首负责日常管理经营,男子参与日常管理和劳动,女子负责饮食纺织,对日常财物和婚嫁费用标准也做了具体规定,并规定了对违犯者的惩罚措施。对以往偏重于道德规范的家训来说,《义门陈氏家法》更注重以具体的制度来管理家庭,可以说是对家训做了开创性的创新。

陈崇家训《义门陈氏家法》原文下:

十一、先祖巫室一所,历代祀之。凡有起造屋宇,埋葬祈祷事,悉委之从俗可也。十二、命二人学医,以备老少疾病,须择谙识药性方术者。药物之资取给主事之人。十三、厨内令新妇八人,掌庖炊之事。二人修羹菜,四人饮饭,二人支汤水及排布堂内诸事。此不限日月,迎娶新妇,则以次替之。十四、每日三时茶饭,丈夫于外庭坐,作两次。自年四十以下至十五岁者作先次,取其出赴勾当,故在前也。自年四十以上至家长同坐后次,以其闲缓,故在后也。并令新冠后生二人排布祗候茶汤等。妇人则在后堂坐,长幼亦作两次,新妇祗侍候茶汤等,其盐酱蔬菜腥鲜,出正副掌事取给酌当。十五、节序眷属会饮,于大厅同坐,掌事至时命后生二十人排布祗候。先次学生童子一座,次未束发女孩一座,已束发纚女孩一座,次婆母新妇一座,丈夫一座。至费用物资唯冬至、岁节、清明掌事分派诸庄应付,余节出自宅库。随其所有,布置许令周全者。十六、非节序,丈夫出外勾当者,五夜一会,酒一瓷瓯,所以劳其勤也。尊长取便,仍令支酒人常蓄别坛好酒,以俟老上取给。十七、诸房令掌事每月各给油一斤,茶盐等,以备老疾取便,须周全。十八、会宾客、嫁娶,令掌事纽配诸庄应付布办。其余吉凶筵席、官员远客迎送之礼出自宅库,令如法周全。仍逐月抽书生一人归支客。十九、新妇归宁者,三年之内春秋两度发遣,限一十五日回;三年外者一岁一遣,限二十日回。在掌事者指挥,馈送之礼临时酌当。二十、男女婚嫁之礼聘,凡聘定用钗子一对,绯绿彩二段,下饷钱五贯,色绢五匹,彩绢一束,酒肉临时酌当。迎娶者花粉匣、鞋履、箱笼各一副,巾带钱一贯文,并出管事纽配。女则银十两,取意打造物件,市买三贯,出库司分派诸庄供应。二十一、男女冠笄之事,男则年十五裹头,各给巾带一副,女则年十四合髻,各给钗子一双,并出库司纽计。二十二、养蚕事若不节制,则虑多寡不均。今立都蚕院一所,每年春首每庄抽后生丈夫一人归事桑柘,妇中择长者一人为首,管辖修理蚕司等事。婆母自年四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岁者名曰蚕婆,四十五岁以下者名曰蚕妇。于都蚕院内,每蚕婆各给房一间,蚕妇二人同看。桑柘仰蚕首纽配诸庄应付。成茧后,同共抽取,院首将丝绵等均平给付之以见成功。其有得茧多者,除付给外别赏之,所以相激劝也。其蚕种仰都蚕院首留下,候至春首,每蚕婆给二两,女孩各令于蚕母房内同看。桑柘仰都蚕院均平给者。二十三、每年织造帛绢,仰库司分派诸庄丝绵归与妇女织造。新妇自年四十八以下各织二匹,帛绸一匹,女孩一匹。婆嫂四十八以上者免。二十四、丈夫衣妆,二月中给春衣,每人各给付丝一十两。夏各给出絺葛衫一领。秋给寒衣,自年四十以上及尊长各给绢一疋、绵五两,四十以下各给丝一十两、绵五两。冬各给头巾一顶。并出库司分派者。二十五、每年给麻鞋,冬至、岁节、清明三时各给一双。二十六、妇人脂粉、针花等事,每冬至、岁节、清明仰库司专人收买给付。二十七、妇人染帛,每年各与染一段,任意染色。钱出库司分派诸庄应付,专择一人勾当。二十八、草席,每年冬库司分派诸庄,每房各给一副。二十九、立刑杖厅一所,凡弟侄有过,必加刑责,等差列后。三十、诸误过失,酗饮而不干人者,虽《书》云“宥过无大”,尚既不加责,无以惩劝,此等各笞五下。三十一、持酒干人,及无礼妄触犯人者,各决杖十下。三十二、不遵家法,不从家长令,妄作是非,逐诸赌博斗争伤损者,各决杖一十五下,剥落衣妆,归役一年,改则复之。三十三、妄使庄司钱谷,入于市肆,淫于酒色,行止耽滥,勾当败缺者,各决杖二十,剥落衣妆,归役三年,改则复之。

大唐大顺元年庚戌,七世长银青光禄大夫、检校右散骑常侍、守江州长史兼御史大夫赐紫金鱼袋崇立。

正因为义门陈氏家族依靠其卓有成效的管理而不断发展壮大,宋太宗下旨“送史馆缮写,赐王公各一本,使知义门传家之法。”但也因为义门陈氏家族过于庞大,到宋仁宗时,以陈氏孝义太盛,散至各地作忠孝典范,教化民风为由,宋仁宗于嘉祐七年(公元年)七月派人监护陈氏家族分家析产,并分散迁居到二百多处地方。而“义门陈氏”家族,也因此开枝散叶,分居到了全国各地,并且历朝历代都不乏卓有成就的子孙。

译文:

一、先祖留有巫室一所,历代都奉祀。凡有建造屋宇,埋葬祈祷的事务,都委托他们按习俗办理。

二、安排两人学医,以防备家里老少患病治疗,要选择熟悉药性药方的人。药物的费用由主事人安排。

三、厨房安排新媳妇八人,管理炊事。两人负责菜肴,四人负责做饭,两人负责汤汤水水以及安排饭堂的事项。这里不限时间,迎娶新媳妇,就按次序更换。

四、每天三顿茶饭,男子在外庭就座,分为两次就餐。从四十岁以下到十五岁的先用餐,因为他们要出外做事,所以排在前面。从四十岁以上到家长一同在后,因为他们不赶时间,所以放到后面。并安排新成年的后生两人照看茶水等服务。妇女在后堂入座,按年纪长幼也分为两次,新媳妇只看茶水等事务,做饭所需的盐酱蔬菜肉食,由正副掌事酌情安排。

五、节日家人聚餐,在大堂同坐,掌事到时候安排后生二十人照看服务。首先学生童子一桌,其次未成年的女孩一桌,已经成年的女孩一桌,再次婆婆新媳妇一桌,男子一桌。所需费用和物资在冬至、元旦节、清明由掌事分派各田庄支付,其余节日由宅库支付。根据现有物资,布置安排周到。

六、节日之外,丈夫出外做事,五天聚会一次,酒一坛,慰劳他们的辛苦。尊长根据他们的意愿,让管理酒的人经常储存好酒,以备老人和尊长取用。

七、各房由掌事每月发给油一斤,包括茶盐等,预备老人和患病的人取用,要安排周到。

八、凡是会见宾客,嫁娶等事务,让掌事分派各田庄布置办理。其它的吉凶宴席、官员远客的迎送礼节由宅库安排费用,要符合章法安排周到。仍然每月抽调书生一人归知客负责使用。

九、新媳妇回家省亲,结婚三年内的每年春秋两季安排,限十五天返回;超过三年的一年安排一次,限二十天返回。由掌事安排,回家的礼品临时酌情安排。

十、男女婚嫁的聘礼,聘礼用钗子一对,红绿彩绸两段,聘礼钱五贯,色绢五匹,彩绢一束,酒肉临时酌情安排。迎娶时用花粉匣、鞋履、箱笼各一副,巾带钱一贯,由管事分配安排。女子用银十两,用于打造首饰物品,购物钱三贯,由库司分派各庄供应。

十一、男女冠礼笄礼事务,男子十五岁行冠礼后裹头,发给头巾一副,女子十四岁行笄礼后盘挽发髻,发给钗子一双,由库司根据数量分发。

十二、养蚕事务如果不管理好,就担心多寡不均。现在设立都蚕院一所,每年开春每庄抽调后生男子一人负责桑叶柘叶,妇女中选年长的一人为首,负责养蚕各项事务。婆母从四十五岁到五十岁的称为蚕婆,四十五岁以下的称为蚕妇。在都蚕院内,每位蚕婆各分配一间房屋,和蚕妇两人共同照看。桑叶柘叶由蚕首分配各田庄安排供应。有结茧多的,给额外的奖励,以激励大家。蚕种由都蚕院院首留种,等到开春,每个蚕婆分配蚕种二两,女子都分别安排到蚕母房里共同照看。桑叶柘叶由都蚕院平均分配。

十三、每年织造帛绢,由库司分配各庄的丝绵给妇女纺织。新媳妇到四十八岁以下的妇女各织两匹,帛绸一匹,女孩织一匹。婆婆嫂子四十八岁以上的免于织造。

十四、男子的衣服,二月中旬发给春季服装,没人各发给蚕丝十两。夏季发给葛布衫一件。秋季发给冬季服装,从四十岁以上到尊长各发给绢一匹、绵五两。冬季发给头巾一顶。由库司分配。

十五、每年发给麻鞋,冬至、元旦节、清明三节各发给一双。

十六、妇女的脂粉、针花等物品,每年冬至、元旦节、清明由库司派专人采购分发。

十七、妇女染帛,每年各允许染一段,颜色任选。费用由库司分派各庄支付,专门安排一个人负责。

十八、草席,每年冬季库司分派各庄,每房各发给一副。

十九、设立刑杖厅一所,凡是弟侄犯错,一定施以惩罚,惩罚标准列于后。

二十、公项过失,酗酒等不影响别人的,《尚书》上说“宽恕小过错”,因此既不责罚,也不劝诫,这样的各打板五下。

二十一、喝酒影响他人,以及无礼冒犯别人的,各杖责十下。

二十二、不遵守家法,不听从家长命令,肆意妄为,赌博打斗伤人的,各杖责十五下,剥夺发给的衣服,罚劳役一年,改正再恢复。

随便花费庄司的钱谷,到街市上,沉湎酒色,举止不当,做事缺德的,各杖责二十下,剥夺发给衣服,罚劳役三年,改正再恢复。

老璞说家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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